東眼山早期是北部的伐木林場之一,園區內保留了過去生產木材時的生活史跡,藉此我們可以了解當時台灣林業發展的技術與特色。台灣在過去伐木的年代,一棵樹被送到木材工廠前,都必須接受林務機關的督察,以防範違規事件發生,因此制定了6種鋼印作為林業生產流程中的法定印記,分別為菱形「界」字印、梅花形「查」字印、橢圓形「障」字印、三角形「放」字印、線板形「跡」字印和圓形「封」字印。讓我們一起來了解每一種查印的意義吧!
一、界查印:
當某個林班地的林木,被劃定為採伐處分預定地之後,就必須進行林地面積測量。依循測量路線沿途做好境界木,並依序編號烙打黑色菱形「界」字鋼印。
二、每查印:
伐木處分地內,胸徑超過20公分的每一棵樹,依據樹種別,測量胸高直徑、樹高之後,會在立木離地20公分以內的位置烙蓋查印,每木調查的成果(樹種、材積等)就會在林管處公告招標,此時業者就會依需求來投標。
三、障查印:
當伐木處分地的原木搬運過程,如需經過非伐區時,非伐區的這些立木就稱做障礙木,需烙蓋障字鋼印且經過每木調查才能伐除。
四、放印:
當業者在空曠的地方堆置的原木材積超過100立方公尺,就會向林管處申請查驗放行,林管處便派員查驗原木直徑、長度,一切規格與查驗放行表相符合,就會蓋上放行印,業者就可合法進行原木的販賣。
五、跡查印:
整個伐木處分地的生產作業完工後,此時業者要向林管處申請伐木跡地檢查,林管處人員前來跡地檢查時,最重要的是,必定會循著伐木區界線查看處分界的界木是否完整,並在殘留樹頭剖面處烙蓋跡字檢查印後,才算是完整的跡地檢查作業。
六、封查印:
當護管人員巡山時,萬一發現有被山老鼠盜伐的林木時,會立即將被盜伐木的樹種、株樹、材積向工作站詳細呈報,並帶著封字鋼印,前往查封,一旦烙蓋上封印的被盜伐木,就要依法處理,被盜伐木材必須經過地方法院審理結案之後才能公開標售。
凡是林產物的搬運,經過林務局的林產物檢查站時必須受檢,原木末段如無烙蓋放行鋼印者,必遭查扣。
資料來源:張乾榮,曾月滿 海報製作:小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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